全国服务热线:
400-827-3383
联系我们
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财务顾问
企业补贴
新闻动态
关于我们
体系认证
解决方案
检索服务项目
创业 | 财税 | 品牌 | 金融
400-827-3383
官网首页
政策补贴
注册公司
财务顾问
代理记账
账务梳理
出口退税
税务筹划
跨境电商的税务风险与防范
发布时间:2023-04-11 15:23:44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境电商所涉及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广泛,但由此也带来了更加严峻的税务问题。特别是在“金税四期”政策的推动下,传统的“以票治税”逐渐向“以数治税”转型,这为企业税务风险的监控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于许多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如何规避税务风险,成为企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此,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包括了解实时财税政策、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涉税业务操作等,以降低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下面将从八个方面来进行解答。
01
跨境电商业务可享受的出口退(免)税政策?
要享受出口退税,跨境电商企业须满足下面条件:
注:9810模式大都是通过线上平台销售实现收款,按照现行政策,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方可申报退税,一般税局建议实现销售且收汇方可申请退税,具体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02
跨境电商企业大都存在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形,如何进行合规化处理?
通过个人账户收款,在以前税局难以查到,但金税四期上线后,实现了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将着重督导企业法人、员工、亲属的个人账户流水情况,建议企业建立合规的资金回款渠道:
A、通过第三方支付合规回款到企业公账;
B、通过HK公司合规回款到企业公账;
C、通过银行机构回款至企业公
账
。
03
跨境电商销售商品种类繁杂,没有长期采购渠道或商品来自个人,经常存在无法取得采购发P的情形,企业该如何合规处理?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出台了多个优惠政策,企业可合法合规加以应用。
增值税方向:无票免税政策
联合发布[2018]103号公告,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条件的
,
对增值税实行免税政策:
(一)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三) 出口货物不属于有关部门根据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所得税方向:核定征收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务公告2019年第36号)
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
第四条,
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税务公告2021年第八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税务公告2022年第十三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04
跨境电商企业货物出口,何时确认收入?
报关出口当月确认收入或者对方确认收货时。
依据: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5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①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②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③确定交易价格;④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⑤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注:9810模式下,货物报关出口到海外仓,但其并未真实现销售,建议企业应实现销售后再确认收入。
05
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后如何进行合规单证备案?
根据税局2022年9号公告规定: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注: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06
跨境电商企业未进行单证备案对企业的影响
未进行单证备案将影响企业的出口分类管理等级,情节严重会引发罚款,具体见下表:
07
据不完全统计,跨境电商的退货率约为10%,如何合规降低企业退运成本?
税局联合发布文件,降低了跨境电商退货后免征进口关税的门槛,这将有利于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具体规定如下:税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跨境电子商务海关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
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
代码1210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督导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2)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注:“原状退运进境”是指出口商品退运进境时的小商品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形态基本一致,不得增加任何配件或部件,不能经过任何加工、改装,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退运进境商品应未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试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后退货的情况除外。
08
跨境电商企业退运手续如何办理?
1)符合规定的商品发生退运,已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应当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的税款。
企业应当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办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手续。
2)企业应当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滞销、退货原因而退运进境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滞销退运的商品,
企业应提供“自我声明”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承诺为因滞销退运;
因退货退运的商品,
企业应提供退货记录(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录或拒收记录)、返货协议等作为退运原因说明材料。
以上就是对「跨境电商的税务风险与防范」介绍,同舟企服专注财税服务,旨在帮助创业者和企业解决创业及财税问题。目前在深圳、东莞、佛山、中山设有分公司。业务咨询
4008273383
.
本文:跨境电商的税务风险与防范
上一篇:
出口退税是怎么计算的,有哪几种模式
下一篇:
2023年首次申请出口退税实地核查:全面指南
新闻资讯:
同心同力同向行 - 全员辩论赛
公司新闻
2024-07-24 15:57:47
阅读1
|
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公司新闻
2024-04-28 10:20:49
阅读15
|
闹元宵 迎福礼
公司新闻
2024-02-26 10:10:18
阅读28
|
开业大吉 生意兴龙
公司新闻
2024-02-18 16:13:09
阅读18
|
同舟企服
新闻动态
>
财税服务
>
出口退税
新闻活动
工商注册
财税服务
财税咨询
品牌资产
行业新闻
公司动态
热点新闻
如何开通外币账户?看这篇就对了!
09-20
出口退税的一二三四类企业
07-12
2023年首次申请出口退税实地核查:全面指南
06-21
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办理的流程资料
01-12
小微企业年利润100万、300万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12-29
居间费500万要交32%的税率,税务筹划后税率3.15%
12-28
预包装食品经营仅需备案!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08-06
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03-12
2022年什么时候出上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呢?
01-10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能查账吗?
06-15
近期新闻
同心同力同向行 - 全员辩论赛
07-24
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04-28
闹元宵 迎福礼
02-26
开业大吉 生意兴龙
02-18
春节放假通知
02-02
国庆节放假通知
09-28
团圆月下 生辰欢欣 - 双节生日会
09-27
如何选择灵活用工平台
09-22
如何开通外币账户?看这篇就对了!
09-20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全攻略,轻松完成变更!
09-18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请致电
400-827-3383
18598008085
致力于让您的企业经营更成功
我们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企业服务
伴随企业成长的每一步
同舟企服
承诺
在线咨询
十五分钟快速反应
平台下单
按时保证完成项目
安全保障
定制包装保护资料
实时跟进
关键环节实时反馈
专业服务
专业一站式服务,全程精心办理
安全保密
保证信息安全,明码标价产品
一对一服务
咨询销售顾问一对一服务,确保产品服务质量
售后保障
客服经理全程服务,售后问题及时跟进
在线客服
创业
注册公司
工商变更
资质许可
财 税
代理记账
财务顾问
出口退税
品 牌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品牌策划
金融
承兑汇票
融资服务
迪链云信
公司
公司动态
联系我们
解决方案
总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创新科技广场一期A座1005
邮箱:service@tongzhouqifu.com
全国服务热线:400-827-3383
CopyRight©2024 Tongzhou Qifu Technology(Shenzhen)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31227号-1
法律声明 |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 Designed by Hanlon | Powered by Tongzhou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邮件: liaoqingping@tongzhouqifu.com
网址: www.tongzhouqifu.com
电话: 185-9800-8085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创新科技广场一期A座1005
400-827-3383
全生命周期 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CopyRight©2024 Tongzhou Qifu Technology(Shenzhen)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31227号-1
法律声明 | 隐私政策声明
电话咨询
分类导航
在线咨询
同舟企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税务筹划
股权设计
灵活用工
财务顾问
出口退税
科技补贴
高新认定
解决方案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