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要求规定,企业对于被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有疑问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开始30日之内提出书面的申请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否则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什么原因?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常见的四种情形: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后果?
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
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否则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企业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方法
1、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标记异常的,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标记异常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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