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不想上班,想成为自由职业者?
那你要先了解自由职业者的“钱”规则,然后才自由。
目前,我国执行的劳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其税率主要是:
劳务收入的个税征收率和工资个税征收率类似。如果你是很不清楚,让我们举个两例子来对比一下。
案例一:一个是月收入¥3万的自由职业者赵先生
赵先生与公司A签订了劳务协议,每月获取¥3万的劳务费收入,资金从公司A的账号直接转给赵先生个人账号,转账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如此一来:
赵先生毛收入30,000元
综合税费 5,200元
实际收益 24,800元
个税税赋率 30%
整整飞走了五千余元!
案例二:另一个仍是月收入¥3万的自由职业者赵先生
使用了同舟企服-劳动收入型产品后,同样是每月从公司A获取¥3万的收入,但是,计算下来:
赵先生毛收入30,000元
综合税费 288元
实际收益 29,712元
个税税赋率 0.96%
收益瞬间提高了4,912元!有没有爽爆!
像案例一中,也不能怪赵先生。目前,中国尚未实现个人收入的整合征收和家庭征收,导致劳务收入和为了提供这个劳务所需支付的费用并不能实现像抵冲的效果,从而使得劳务收入的个税实际税赋偏高。
目前我国的税制设计,因为历史以及其他等原因,没有太多考虑自由职业者的利益,从而导致目前风靡世界的分享经济在中国碰到了很多税务上面的困难。这个时候,同舟企服的出现,适时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根据我们的计算,月收入1万起的自由职业者,都应该立刻使用,获取更高的收益!
税务筹划不是吹牛逼,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