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商户注意了!根据央行去年10月13日发布的相关通知,3月1日起条码支付被纳入监管范畴,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微信、支付宝等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有需要的商户可以注册个体户或注册公司,申请商用收款码。
消费者日常支付不受影响
对新规出台的背景,业界人士认为,近几年频发“跑分”、“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的漏洞,进行黑灰产业的非法支付行为,容易导致大规模金融风险,影响条码支付业务维持政策秩序,此次央行重拳出击,目的就是为了根治这一现象。
央行新规发布后,有关“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还一度冲上热搜。不过,此前央行有关人士表示,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受影响。
央行通知对个人收款码要求
1、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2、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3、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4、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根据以上要求,个人不可以下载或截屏收款码,并上传到网上进行远程收款。未来个人收款码将限制远程收款功能,可能变成动态收款码,不再具备打印功能。
为何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个人收款码并未计入经营收入,只需要在提现的时候支付0.1%的提现手续费,商家码则是收取交易额0.38%-0.6%左右的手续费,这对使用个人码收款的商家来说就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这里的“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指的是“个人收款码” ,我们常见的“商家码”并不受影响,大部分商户可以通过提交经营许可证的方式,在微信、支付宝申请商户码。这就意味着最受影响的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商户。
随着3月1日的临近,深圳不少个体商户还没换码,近期很多老板开始咨询办理注册个体户、注册公司,为了不影响后续收款,提前准备很有必要。对此,同舟企服推出商户收款码快速注册服务,将月底注册提速,针对政策与大家分享个人收款码取消后,个人商家收款注意事项,以及合理建议,欢迎来电咨询400-827-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