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12月29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部署做好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
为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二是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国部分地区疫情点状暴发。2022年春运从1月中旬开始到2月下旬结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强科学精准防控,针对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密集情况,完善和抓实春运疫情防控。一是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风险情况引导科学有序出行,防止一刀切。引导企业、高校错峰避峰安排放假和人员返岗返校,适时组织“点对点”运输。实施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二是加强候车候机等场所消毒,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戴口罩等要求,采取线上售票、增加安检通道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三是加强春运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保障民生物资供应,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等预案。四是确保春运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