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深圳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引》。企业可在2020年12月28日前,根据参保职工人数,以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贴,申请资金上限为500万元,最多可申请3个月补贴。
所谓“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据介绍,申报企业应满足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要求。补贴月份为2020年1月到12月,企业可自主选择参保人数最多的月份,最多可享受3个月。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大型企业,可以申请今年各个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若在今年1月1日后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且招录人员在今年为首次入职,从未在该企业有社保缴交记录,可申请对应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而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符合“停工停业”认定条件月份的补贴。企业当期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即可认定为符合“停工停业”条件。其他的中小微企业若在今年1月1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对应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其中,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指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上述企业吸纳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需由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且身份在有效期内。意向申报企业需在今年12月28日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贴。